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书记抓,抓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抓的示范效应,推动我校“一院一特色,一院一品牌”党建工作,不断打造亮点、争创特色、树立品牌,提高基层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我校基层党组织中实施“书记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一)建立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主业意识。通过实施“书记项目”活动,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的主业意识,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思想,推动党建工作长效发展。
(二)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将党建工作融入学校中心工作任务,由各级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解决几个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难题,带动我校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打造推广示范品牌。每学年将评选出一批优秀的“书记项目”案例,对于各基层组织的创新做法、新鲜经验,校党委将及时总结经验向省委教育工委、省“两新”组织党工委进行汇报,并将组织校内党建活动创新项目现场观摩活动,将好经验、好做法向全校进行推广,甚至在全省兄弟院校进行推广宣传,提高我校的社会知名度。
(四)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业务能力。通过实施“书记项目”活动,鼓励各基层组织书记通过调查研究、党建工作创新、解决重点困难等途径,提高自身党建工作业务水平,培养一批优秀的基层党务干部。
二、项目实施
(一)项目类型。分为校级“书记项目”和基层“书记项目”。其中入选为全省高校“书记项目库”自动列为校级“书记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直属支部书记为项目负责人,校党委书记负责入选全省高校“书记项目库”党建项目。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含行政、城建技校党支部)自行申报1个项目。
(三)项目选题。开展“书记项目”活动,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任务,结合党建主业意识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选好项目,要突出“书记项目”选题的“党味”,围绕基层党建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选题,增加基层党建工作特色,要结合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围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党员、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师德师风问题等选题立项。已经形成经验、取得成效的工作原则上不列入为“书记项目”。
三、工作步骤
自2015年9月开始,至2016年6月结束。分5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9月15日—28日)。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选定创新项目,明确项目的目标、负责人、措施、经费保障、完成时限、预期效果(监测点),填写立项申请表,于9月28日前汇总到党办。
(二)项目立项(10月8日-13日)。党办审核、汇总各基层党组织申报项目材料后,报学校党委会评选、研究,建立我校“书记项目库”,并下发通知给予确认。
(三)项目实施(2015年10月-2016年6月)。项目负责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项目内容,明确具体承办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制,创新“书记项目”党建内涵,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干部的积极性。此外,要建立项目管理活动记录,完整记录各次会议、活动现场、活动总结,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汇报、提出意见并作出决策。
(四)项目交流(2016年1月)。建立“书记项目”交流观摩制度,召开“书记项目”中期汇报会,总结各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同时,对于已取得突出成果或者特色经验的,校党委将组织全校党务干部进行现场观摩活动,鼓励先进、带动后进。
(五)检查总结(2016年6月)。各基层党组织对纳入“书记项目库”的项目进行总结,于6月13日前形成总结材料交学校党委,党委对各项目进行评审和表彰,并推广一批优秀基层党建工作做法。
四、工作保障
校党委将对纳入“书记项目库”项目进行直接指导、动态观察、重点培育、定期通报和总结推广。
(一)落实项目领导责任。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把“书记项目”作为落实抓基层党建“主业”的重要举措,要亲自谋划、亲自推进、亲自指导,每个月都要召开1次项目专题讨论会,落实项目各项工作,解决各种问题。此外,各书记要把实施“书记项目”作为推进其他各项工作的有效抓手,切实与学校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党建日常工作相结合,真正使党建工作融入各项工作中。
(二)实行检查通报制度。各项目负责人每月通过党建例会向校党委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碰到问题。对于项目实施进展顺利,率先取得推广价值的创新成果的,校党委将通过举办现场观摩会、上报省教育工委、省“两新”组织党工委等途径进行经验介绍;对于实施进度缓慢、抓工作不力的,校党委将要求及时整改并,如仍无实际改正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
(三)加强项目经费保障。校党委将建立“书记项目”专项经费,主要从学校党建工作经费、上级党组织下拨经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发展,对于项目进展快,效果突出的,将另拨经费进行重点支持。
(四)开展学年考核评比。学校党委将对照项目目标及预期效果,对各“书记项目库”项目进行集中会审分类定级,评选出优秀“书记项目”或者创新项目,并在明年“七一”进行表彰。项目定级结果将应用于党务奖励基金发放依据,并作为学年党内评先评优的依据。对于抓基层党建工作突出的书记,将给予表彰;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将取消发放兼职党务干部津贴及评先评优资格;对于具有较高价值的,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并上报上级党组织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书记项目”申报参考项目
附件2:抓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立项申请表(模板)
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