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对高校干部、党员队伍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教育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把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培训对象
全体中层管理干部、党支部书记;全体师生党员。
三、培训安排
1.全体中层干部、党支部书记。
要求:安排4个半天时间,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和3门视频课程的集中学习,可结合实际开展研讨交流。
课程: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时长1小时40分钟;
②“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时长1小时48分钟;
③“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时长1小时51分钟。
2.全体师生党员
要求:11月份,安排1个半天时间,集中通过视频学习1门课程,可结合实际开展研讨交流。
课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时长2小时3分钟。
四、组织形式
1.全体中层管理干部、党支部书记,由学校统一安排学习培训。全体师生党员,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落实培训组织工作。
2.视频课程通过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网上党校”同步发布,供各党支部使用。视频课程学习网址:https://www.12371.cn/special/esjszfd/,可直接点击相应课程在线学习,也可以下载课程学习。
3.参加学校组织专题辅导报告。
五、有关事项
1.充分认识开展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到位。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做好安排,于11月11日前,将培训安排表(见附件1、2)提交党委组织部备案;做好干部、党员学习情况的台账记录。党委组织部牵头将对各二级党组织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实际成效进行抽查。
2.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训的,可作出补课安排;对行动不便、身体原因不能参训的同志不作硬性要求。
3.参训学员务必自觉遵守纪律,不得对教学内容进行录音录像,培训内容不得上网。
有关事项联系人:党委组织部温劲昆,联系电话:020-87985226。
附件1:中层干部、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安排表
附件2: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安排表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