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帮助发展对象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学校党校将在5月举办2018年上半年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班。现将专题培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学期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5月29日-6月5日
三、培训地点
建工机电楼A101音乐厅
四、培训内容
详见附件2
五、考核内容
1.培训考核总成绩由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情况、考勤情况、结业考试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情况占20%、考勤情况占10%、结业考试成绩占70%。
2.学员完成规定学业且考核合格,颁发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班结业证书。在培训期间存在不服从管理、学习态度不端正、无故旷课、考试不及格或作弊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党校纪律者,不予结业。
六、注意事项
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后,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要填写《中共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发展对象备案表》,报学校党委备案。请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要求做好发展对象的备案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党委办公室报送参训学员名单。报送的参训学员名单如不在学校党委的发展对象备案表中则直接取消培训资格。
2.参训学员名单确定后,请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发展对象认真自学参考资料的内容(附件4)。以学院为单位设立培训小组,培训小组要组织发展对象至少参加1次社会调查或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附件5),引导他们在服务社会、服务师生中认识国情、了解社会,接受教育、锤炼党性。每人至少撰写1篇实践活动的心得体会。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党员大会、党支部讨论发展党员的契机,对发展对象逐个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帮助其健康成长。要充分发挥入党介绍人的作用,对发展对象逐一谈心谈话,加强对入党动机的了解,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并指导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联系人:吴辉军;电话:020-87985226。
附件:1.2018年上半年确定发展对象备案表
2.中共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专题培训教学大纲
3.中共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发展对象专题培训学习参考资料
中共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