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为进一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上级党组织对党员发展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学校党校第二十八期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学生:已递交入党申请的并被确定为积极分子、第二十七期未及格者均可报名参加培训,但理论考试成绩未达50分、考试旷考、考试作弊及中途退出的不得参加本次培训。
2.教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不少于三个月的教职工。
二、组织形式及名额分配
党校集中培训工作统一由学校党委办公室负责协调统筹,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集中培训班集中授课形式,教工班视具体人数另行安排,若人数不足开班,则编入学生班级。
三、时间安排
本期培训班10月下旬开班,12月上旬结束。各教学班具体上课安排、授课教师由学校党校根据具体情况协调制定。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二级学院前期集中培训学习和党校专门学习相结合。在各支部培训的基础上,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学校党校培训班。党校培训班主要以集中授课为主,授课时间不少于24学时。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须在10月15日前开展二级培训,组织学生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学生参加二级学院培训的情况记入学校党校培训档案。在党支部培训的基础上,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学校党校培训班。
五、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交培训费50元,各单位收齐费用直接交到党办张晓钰老师处,并领取培训资料,其中:
1.教育培训费30元;
2.教材资料费20元,包括教材费18元,结业证书2元。
六、学员考核
培训结束时,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参加党校组织的考试,试题统一由党委进行命题,考试采取闭卷形式。学员学习成绩按考试成绩80%+综合出勤、平时作业20%计算,理论考试成绩达60分且总成绩达65分为合格,准予结业并颁发《党校结业证书》。
七、培训要求
1.学校党校拟定统一培训课程、统筹安排授课教师,并对各培训班的教学、讨论、考勤、学员自学和学员的考试等情况随时进行抽查,协调、指导和帮助各二级学院开展工作。
2.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要指定负责老师及时跟进本学院参加党校培训的学员上课情况,加强对学员的监管,严格按照《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业余)党校管理办法》做好授课考勤。
3.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授课时间、地点安排并协助完成党校班结业考试监考,考试试卷统一由党校命题,采取集中阅卷的形式。
4.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开展党校培训班的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请各党总支、党支部做好党校培训的材料整理工作,党校培训材料主要包括:培训计划、学员名册、考勤记录、学员心得、结业考核记录等,并在党课班结束后将培训材料报党校存档。
附件:
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党校第二十八期培训班课程表
2.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党校培训班学员信息表
3.第二十七期党校班结业考试试题(含参考答案)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党校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