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和党籍的证明。学生党员离校前必须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为保证学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作以下说明:
1、学生党员到新的单位工作或学习的必须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办理相关手续。没有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任何单位党组织都无法认定其党员身份。
2、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由党员亲自办理和携带。特殊情况通过机要和特快专递邮寄,负责邮寄的党员同志必须保留好邮寄存根以便备查。一般情况下,党员个人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3、调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程序:学院党组织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相关内容后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手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本人后,由党员本人到相关省(市、县、区)及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入手续。为方便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每年六月学校统一为毕业生党员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其他时间由党员个人按规定办理。到新的单位后,党员个人必须自己办理转入手续(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介绍信“抬头”所写单位党组织,不能随意交给他人办理)。
4、学生党员接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认真核对每一栏目填写是否正确。若有错误需要更改的,请及时向学院党组织反映,并由学院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老师到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更改手续。
5、学生党员必须按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时限及时办理转入手续,并将介绍信“回执联”及时寄回或传真至学院党委组织部(传真:020-87985226),所去单位在省内者必须在一个月内寄回,所去单位在省外者必须在三个月内寄回),表明其党员组织关系已顺利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若三个内不按规定办理接转手续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自动失效。
6、工作单位暂时不能确定的毕业生党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相关中介党组织或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个人居住地党组织等。
7、若因工作单位变更或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地点有误等原因,必须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三个月内)回校更改。不得延误时间。
8、无故不按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或因单位变更不及时回校更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导致介绍信过期失效的是组织观念淡漠、违反党纪的表现。超过六个月未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组织活动造成自行脱党或其他情况者后果自负。
9、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定要妥善保管。一旦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