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加强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党组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考核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高校党建工作要求,制定学院《党支部工作达标考核细则》方案。该方案分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基础工作和模范带头作用五方面的考核内容,每一部分内容又列出了若干可测评的考核要求。
三、考核标准
(一)标准分:党支部工作达标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组织建设24分,制度建设20分,思想作风建设20分,常规工作16分,模范带头作用20分。未达到要求的按标准分扣分,工作有特色或有突出表现的可加分,具体按《考核细则》规定执行。
(二)等级划分和有关规定
1、等级划分:党支部工作达标考核的评定分为达标、基本达标和未达标三个等级,考核85分以上的为达标党支部,70分以下的为未达标党支部,介于二者之间的为基本达标党支部。达标党支部可参加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未达标党支部必须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2、有关规定:
1)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列入未达标党支部:(1)贪污受贿,有重大违纪行为的;(2)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影响恶劣的;(3)参加“黄、赌、毒”活动被查处的;(4)发生打架、斗殴行为的;(5)经党委认定的其它情况。
2)组织发展中,教学系部党组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先进党支部的评选:(1)系部新生中申请入党的人数占新生的比例未达到40%;(2)发展学生党员比例未达到8%。
四、考核方法
1、考核时间:每年六月份。
2、考核程序:
1)各基层党组织按《考核细则》要求做好自评工作,并于六月十五日前上报自评表、工作记录簿、工作总结、民主生活会小结、党员民主评议表等有关材料。
2)党委办汇总、整理各基层党组织的考核材料,并进行初评。
3)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会议,对各基层党组织的支部达标工作进行评议。
4)党委会对基层党组织的达标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五、奖励方法:
1、每年七·一,学院党委对一学年党建工作进行总结,对评为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于教师节进行全院表彰,并通过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2、考核为达标的党支部,根据工作实效,教学系部和党政职能部门(含教辅部门)的基层党组织各按20%的比例从中评出党建工作更具特色的党支部作为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
3、 考核评为基本达标以上的党支部,按5%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党员进行奖励。
二00九年九月一日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党支部工作达标考核细则
一、 组织建设(24分)
1、组织机构健全(2分)
1)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1分)。 2)按期改选,随缺随补(1分)。
2、坚持集体领导(6分)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能集体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1分)。
2)认真贯彻党委指示,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5分),任务不按时完成,每次扣1分。
3、搞好班子团结(3分)
党政班子团结协作,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3分)。党政班子不团结,独断专行,视情节轻重扣1~3分。
4、做好发展党员和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工作(13分)
1)每年有发展党员计划,明确培养对象介绍人(1分)。
2)对预备党员要加强管理,考察材料齐全(1分)。
3)重视在学生中发展党员,五月底,党员所占比例8%以上(7分),5~6%(4分),4~5%(3分),3~4%(2分),3%以下(1分)。
4)新发展党员材料齐全、程序完备,不出差错(4分)。
二、 制度建设(20分)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6分)
1)支部组织生活、党小组活动每月至少一次(2分),支委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2分),少一次扣0.5分。
2)组织党员上党课每学期一次( 2分)。
2、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4分)
1)每年五~六月份,支部组织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2分)。
2)党员应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应有整改措施,会议情况书面汇报上级党组织(2分)。
3、抓好党员考核制度(4分)
1)每年六月中旬,对照党员标准,支部对每个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和考核(2分)。
2)对考核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有分析材料,并安排专人负责帮教(2分)。
4、严格考勤制度(6分)
1)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有考勤,出勤率为100%(4分),90~100%(3分),80~90%(2分),70~80%(1分),70%以下(0分)。
2)每半年,组织委员应向党员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有记录(2分)。
三、 思想作风建设(20分)
1、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5分)
1)坚持对党员进行理论学习和形势教育(3分)。专题学习未完成的,少一项扣1分。
2)坚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加强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2分)。(换位,原第四条常规工作中第3条的1小条)
2、抓好思想引导和舆论宣传工作(5分)
3、开展思想研究工作(3分)
1)支委会每学期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一次,并做好工作记录(1分)。
2)对存在的思想问题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1分)。
3)每学年提交党建工作研究论文1-2篇(1分)。
4、加强党群关系(7分)
1)深入群众了解情况,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实事(2分)。
2)关心群众生活,注意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3分)。对本部门职工反映的问题,不过问、不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0分)。
3)同事间要团结友爱(2分),如有不团结的,每次扣0.5分。
四、 常规工作(16分)
1、做好计划总结工作,按时收缴党费(4分)
1)支部工作每年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向支部党员汇报一年支部的工作情况(2分),少一项扣1分。
2)党员每月按时交党费,支部每月按时上交党费,最迟不能超过一个季度(2分),迟交一次扣0.2分。
2、搞好工作记录,按时上交材料(4分)
1)做好每次会议或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内容等记录工作(2分);记录不全,缺一项扣0.1分。
2)按时上交有关工作的计划、报表、总结等材料,并保管好各种资料(2分)。材料缺一份扣1分,迟交一次扣0.1分。
3、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2分)
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分)。
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6分)
每年六月份,党支部按5%的比例评选优秀党员(6分)。
五、 模范带头作用(20分)
1、党员以身作则(6分)
1)严以律己,积极完成支部交给的任务(3分)。
2)作风正派,廉洁从政,廉洁从教(3分)。
2、认真做好部门工作(8分)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承担急、难、重任务(3分)。
2)保质保量完成部门工作(5分),工作完成不好或服务态度较差受到投诉或批评的,一人次扣0.5分。
3、带头遵纪守法,提倡奉献精神(6分)
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6分)。党员违犯《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和《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每人次扣1分;受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2分。
六、加分
1、支部党员受各级表彰予以加分,院级每人次加0.5分,厅级每人次加1分,省级每人次加2分,国家级每人次加3分。
2、党建思想工作研究,获院级三等奖以上的,每篇加0.2分;获厅级三等奖以上的,每篇加0.5分;获省级三等奖以上的,每篇加1分;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每篇加2分。
3、发展党员工作,在完成规定指标的基础上予以加分,教职工中每多发展一人加0.5分,学生中每多发展1%加1分。
4、党支部工作有特色、有创新,可给予5分以内的加分。
2009
年
9
月
1
日
党支部工作达标考核评分表
党支部: 年 月 日
考 核
项 目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支部
自评分
|
党办
考评分
|
党委
审核分
|
备 注
|
组
织
建
设
(24分)
|
组织机构健全
|
2
|
|
|
|
|
坚持集体领导
|
6
|
|
|
|
|
搞好班子团结
|
3
|
|
|
|
|
做好发展党员和
预备党员的教育工作
|
13
|
|
|
|
|
制
度
建
设
(20分)
|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
6
|
|
|
|
|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
|
4
|
|
|
|
|
抓好党员考核制度
|
4
|
|
|
|
|
严格考勤制度
|
6
|
|
|
|
|
思
想
作
风
建
设
(20分)
|
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
|
5
|
|
|
|
|
抓好思想引导
和舆论宣传工作
|
5
|
|
|
|
|
开展思想研究工作
|
3
|
|
|
|
|
加强党群关系
|
7
|
|
|
|
|
常
规
工
作
(16分)
|
做好计划总结工作
按时收缴党费
|
5
|
|
|
|
|
搞好工作记录
按时上交材料
|
8
|
|
|
|
|
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
|
2
|
|
|
|
|
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
|
1
|
|
|
|
|
模范 带头 作用 (20分) |
党员以身作则
|
6
|
|
|
|
|
认真做好部门工作
|
8
|
|
|
|
|
带头遵纪守法
提倡奉献精神
|
6
|
|
|
|
|